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蔬菜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KQZX-2018-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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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蔬菜供应商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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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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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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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6月19日 16: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6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26日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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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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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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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12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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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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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92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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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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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武垠、翟啟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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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858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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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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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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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涛 022-8420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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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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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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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武垠、翟啟昂 022-23858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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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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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附件.docx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蔬菜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蔬菜供应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KQZX-2018-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垠、翟啟昂
项目联系电话:022-238580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罗涛 022-842013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武垠、翟啟昂 022-23858032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3.提供2017年至2018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6.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文件,每日 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评审过程中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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