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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3号,现将天津海关具体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变更、注销,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变更、注销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变更、注销,报关人员备案、注销办理地点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10月29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海关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地址.doc
天津海关
2018年10月29日
津关公告2018年第6号(天津海关关于公布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地址的公告).docx
津关公告2018年第6号(天津海关关于公布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地址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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