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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15 文章来源:天津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津海关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海关总署工作要求,搭建关企沟通桥梁,提升海关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积极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效

  2024年,天津海关修订了《天津海关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优化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发文流转、领导签批等环节;聚焦动植物、卫生检疫等热点话题,推进政策精准解读,累计发布政策解读48篇,其中18篇被总署采用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发布了《天津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天津高水平对外开放24条措施的企业调查问卷》《天津海关门户网站改进提升调查问卷》。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2024年天津海关本级机关受理外界依申请数量14件,同比增加40.0%,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报关单证(42.9%)和海关统计(14.3%)领域。其中予以公开2,业务咨询1件,信访事项1件,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销10未出现因答复产生的复议、诉讼情况。

  (三)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二是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三个“一次办成”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满足外界企业群众“高效办理、一次办成”的服务需求。三是实时更新关领导接待日”“本关统计等政务服务通知,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拍卖信息等资讯,分类展示海关法规”“天津海关规范性文件,方便民众查询和了解海关工作。

  (四)夯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成果

  2024在天津海关门户网站新建“国境卫生检疫”特色专题优化“电子政务地图”智慧模块,持续更新维护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国门生物安全专题13个特色专题专栏,其中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栏被总署门户网站采用畅通业务咨询渠道,接通12360热线来电3.8万人次,接通率99.71%,满意综合评分99.96 “天津海关12360热线微信公众刊发2561033篇文章,开设“服务天津高水平对外开放若干措施政策解读”专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对发布信息开展日常巡察和实时监测,及时撤稿失效过期的信息,防范信息汇聚引发的风险;二是通过网络开展政务公开“微课堂”培训15对新关员进行一对一工作指导,提升机关整体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三是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对机关各公开电话开展不定期测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8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提出的机关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主动公开主体责任存在一定滞后性的问题,2024年办公室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的规定和要求,牵头编制《天津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版)》,对我关10类主动公开信息、26项主动公开内容汇编成册,精准指导机关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工作提示机制,对于重视不足、落实不好的部门,及时提示提醒。

  (二)目前存在问题。

  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还不够完备,机关个别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准确性、规范性不够。下一步,将坚决贯彻海关总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机关部门的指导与考核,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津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天津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天津海关(本级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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