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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港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4:04 文章来源:天津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天津新港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海关总署党委和天津海关党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聚焦发展大局,提升主动公开质效。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天津海关门户网站、业务现场信息公告栏、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包括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等各类政府信息,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二)规范办理流程,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天津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要求,建立健全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畅通受理渠道,明确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提供现场、信函、网络等多种申请方式。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便民原则,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依法指导其进行补正;对于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解释说明并引导至正确渠道。全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规范办结,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管理体系,夯实信息公开基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和内容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动态更新和优化本关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完整、分类清晰、便于查询。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清理核查,及时废止、更新已失效信息,保障信息资源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拓展平台功能,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做好天津海关12360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运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业务现场如报关大厅、查验场地等,通过电子信息屏、公告栏、宣传册等传统形式,提供精准、便捷的信息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渗透力和便捷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接听向外界公开的咨询服务电话,专人专岗接听、记录和流转,对每一通来电按照流程登记、核实和反馈,形成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将群众和企业的需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6

行政强制

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4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2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3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1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天津新港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中指出,新港海关管理层级多、管理流程复杂,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流转较其他隶属海关多一个层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下发、办理反馈都用时较长,部分处室办理人员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接触较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理解不够深刻,在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沟通欠佳,为公众提供信息不够高效便捷2025年,新港海关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实行快速响应机制,直接与主办部门沟通,沟通好办理方法,缩减各个环节办理流程的用时,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老带新的方式一对一指导,帮助熟悉办理流程,推进公众获取信息更加高效快捷。

  (二)目前存在问题。

  新港海关在发挥政务公开作用方面距离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目标仍存在差距,政务公开主要依托网站和公告栏,属于单项信息输送,对于信息发布后的社会反响、企业疑问、落地难题,缺乏主动性、系统性的收集和反馈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津新港海关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天津新港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天津新港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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