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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1:29 文章来源:天津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蓟州海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海关总署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建强专业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优化公开服务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打造“阳光海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支撑。

  (一)建强专业队伍,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和《天津海关基层信访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夯实了蓟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公开质效。

  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限与责任主体。建立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将公开要求嵌入政策宣传、执法监管等环节,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全年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活动36场,举办宣讲会、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宣讲78次,参与170人次,政策宣讲活动5场,解答企业疑问120余条,解决企业困难40个,依托业务现场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政策信息60余条,实现政策精准落地。

  (三)优化公开服务,保障合法权益。

  严格对照海关系统公开目录,聚焦法规政策、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0余条,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等基础信息,规范公开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办理结果等执法信息,通过官网专栏、业务大厅公告栏等多渠道发布,信息及时率、准确率均达100%。蓟州海关2025通过天津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3条,涵盖了蓟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双随机 一公开等方面内容提高了蓟州海关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了行政相对人对政府信息的关注和需求。蓟州海关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行政相对人能够依法获得所需要的政府信息,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依规予以答复1件,满足了申请人的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上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相关人员专业素养还需提高,在天津海关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测试中,相关人员因不熟悉政府公开相关制度导致答复书出现漏答题目、救济途径错误等相关方面出现问题;二是分关政府信息区域建设还需完善等。整改情况:相关人员通过深入学习政府公开相关制度,学习其他隶属海关优秀经验做法、优秀政府公开区域建设和优秀案例,上一年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目前存在问题。

  当前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需进一步创新。下一步,我关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创新解读方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蓟州海关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蓟州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蓟州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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